拉伸試驗原理
拉伸試驗是用來測試材料在靜止狀態承受荷重或受到緩慢增加負荷時的抵抗能力,將試桿的兩端夾持于拉伸試驗機之上下夾頭中,加荷重于試桿,則試桿會逐漸伸長。當電子萬能試驗機(萬能材料試驗機)繼續慢慢增加荷重,而把對應每一荷重的伸長紀錄下來,可得荷重-伸長曲線圖,而伸長的比例即變形的比例稱為工程應變;試片經拉伸后,以應力為y軸,應變為x軸,可以畫出應力-應變曲線圖(如下圖(a)、(b)),進而得之各材料的降伏強度、拉伸強度、伸長、收縮等…


1. 比例限與彈性限:
如上圖(a),當外加應力不超過P點時,其應力(σ)與應變(ε)成直線比例關系,即滿足Hooke’s Law:
σ=Eε
斜率即為楊氏系數E;σP稱之為比例限,σE稱之為彈性限,當外加應力超過σP時,應力-
應變關系不再呈直線,但變形仍屬彈性;直到應力超過σE之后,該材料已經塑性變形,此時若將外力釋放,材料將不再回復原來形狀。一般而言,金屬與陶瓷材料之σP與σE大致相同。
2. 降伏點與降伏強度:
有些材料具有明顯的降伏現象,有些則否;如上圖所示:當應力超過σE后,如果繼續對試片施加荷重,當達到某一值時,應力突然下降,此時應力稱之為降伏強度,定義為:
σyield=
但是,對于大部分金屬(如鋁、銅等)并不具有明顯的降伏現象,因此我們訂定0.2%截距降伏強度表示之。此點之訂定方法為:從應變軸上之0.2%之位置畫一平行比例線之直線,此線與σ-ε曲線相交于一點,該點之應力即為0.2%截距降伏強度。
3. 最大抗拉強度與破斷強度:
材料經過降伏強度現象之后,若繼續施予應力,此時產生加工硬化現象,材料抗拉強度隨外加應力的增加而逐漸升高。當達到最高點時該應力稱為材料之最大抗拉強度(UTS),定義為:
σUTS=
對脆性材料來說,UTS為重要的機械性質;但對于延性材料而言,UTS則不常用于工業設計,因為在到達此值之前,材料已經產生很大的塑性變形。
材料經過UTS之后,開始由局部變形產生頸縮現象(Necking),之后應變所需的應力逐漸減少,伸長部份也集中于頸縮區。直到產生破斷,此時應力稱為該材料之破斷強度,定義為:
σf=
4. 延性:
材料之延性可以伸長率來表示:
伸長率=
×100%
其中L0與L1分別為材料試驗前后之長度。
另外,延性也可用斷面縮率來表示:
斷面縮率=
×100%
其中A0與Af分別為材料試驗前后之截面積。
若頸縮部分(即破斷面部分)不在標距中央三分之一范圍內,則應該用八等分法或十等分法來修正其數據。而本次實驗使用的修正方法為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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